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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 5名狱医获刑具体是什么情况?

导读: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 5名狱医获刑具体是什么情况?因犯故意杀人罪本应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的王某,却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时间,旅游、工作、结婚、生子,样样都没有落下。

2020年4月1日,奈曼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全仁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高春桃、张满、李齐放、陈华犯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年、三年三个月、三年。

宣判后,高某、张某、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对于上诉人要求从轻判决的请求,二审法院没有采纳。2020年7月17日,通辽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监狱系统整风:政委降级、监狱管理局两厅官落马

以获准保外就医的方式进行“纸面服刑”,程序并不简单,需要疏通的环节不少。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内蒙古监狱系统落马的领导干部中,有人因罪犯保外就医问题而被追责。

2019年12月29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原副书记、政委姜和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姜和平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副厅级降为三级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据官方通报显示,姜和平被查处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三名罪犯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事发监狱也在开展整风及警示教育。

据内蒙古司法厅官网2020年8月26日《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的文章显示,2020年8月24日上午,呼和浩特第一监狱以王韵虹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这是监狱第三次专门以王韵虹案件开展的警示教育。

会议指出,王韵虹案件既反映了监狱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职工政治站位不高、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与罪犯拉拉扯扯、关系不清,违规收受家属礼金,接受家属宴请,违规为罪犯传递违禁物品的丑恶现象,也反映出过去监狱在制度执行、严格管理、执纪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特别是本案中涉及的监狱警察和相关工作人员,触碰法律底线,丧失职业操守,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甚至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胆大妄为,导致王韵虹违规减刑、非法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呼和浩特第一监狱还有4名民警因王韵虹案件受到党政纪处分,3名民警受到戒勉谈话。

就在2020年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同时发布两条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徐宏光,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连天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澎湃新闻梳理公开信息发现,连天俊是徐宏光的老下属,两人均已退休,徐宏光退休才3个月,连天俊已退休3年多。

公开资料显示,徐宏光于2011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5年11月兼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6年5月明确为正厅级,今年3月退休。

连天俊长期任职于监狱系统,2015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2016年12月退休。

反思现状: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为何屡禁不止

澎湃新闻发现,司法机关严查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近年来,进行过多次。

早在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清理和纠正近年来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查处一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

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 5名狱医获刑具体是什么情况?

2014年6月24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坚决查处“提钱出狱”、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等问题,并对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作出部署。

事实上,2014年2月25日在监狱系统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中,罪犯王某已被依法收监,直至2014年7月10日在监狱局医院住院治疗。但随后,王某仍然获准保外就医。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表文章称,长期以来,监狱因其封闭及信息不畅等导致监督匮缺、权力不受约束。当前监狱刑罚执行腐败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狱务信息不够公开。一直以来,监狱处于与社会相对隔绝的微环境,也正因为这个特定的环境,让公众较少关心和监督。

近年来,监狱管理局长(书记)频落马,其关键原因在于权力不受约束。2015年6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政委钟世范被立案侦查。2011年,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田丰因受贿被判7年。这些省级监狱管理局局长(书记)的落马,无不戳中监狱管理的痛点:权力过于集中且不受约束,领导打个招呼便能违规办理保外就医,一个暗示便能违规减刑。

上述文章指出,从一些案件暴露出的情况来看,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对监狱执法行使监督权的驻监检察室,受理案件多是“坐在家里等人家上门报案”,以往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也主要是“看材料”、“审核材料”、“对材料作出裁定”。有学者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减刑的权力存在被监狱管理部门滥用等问题。某省一驻监检察官也表示,一些地方驻监检察室人员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建议的对象大多不熟悉,主要是看材料、听监狱工作人员读材料,很难识别其中水分。

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为何屡禁不止?相关问题也引起了中央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2020年7月8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启动,要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此次试点工作剑指六项顽瘴痼疾,其中之一便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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