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500元拍奔驰卖家拒发货判赔19万 内幕曝光简直太意外了!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既然商家不肯发货,那么就应该赔给刘先生的预期收益损失。这也是法院二审判决商家赔付刘先生19万元的法律依据。
近日,“7500元拍到二手奔驰车事件”成了舆论热点。
据报道,2019年11月14日,刘勇(化名)在电商平台“拍卖—捡漏”栏目中,在“好车酷酷”经营的一家二手车拍卖店铺,以整车价7500元的价格拍下了一辆“奔驰GLA级2016 款四驱2.0T双离合时尚型”二手车,而且完成了整个付款流程。但是,好车酷酷却没有发车,而是声称之前价格标错了,要求刘先生退款,愿意“补偿”100元。